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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条件及考核办法
     

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条件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依据依据《新乡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新院教字【2022】29号)和《新乡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院教字【2021】14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领导,建立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条件及考核办法,安排做好转专业学生接受工作

长:  徐绍红

副组长:韩爱慧、齐永华  

员:丰贵鹏贾若凌章艳玲李峰

二、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

制药工程专业(实验班):5

制药工程专业(普通班):20

药学专业:10人

生物制药专业:10人

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及专业实际情况确定若转入学生的数量突破接收人数,由学院根据转专业学生的学分绩点确定人选并报请学校审批。

三、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条件及考核办法

当年申请转入药学院学生在满足院教字【2021】14号文件《新乡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端正、心理健康;入学以来没有违纪违法行为。需转出学院提供相关证明。

2.学生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了解,对未来专业学习有较明确的规划。

3.制药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分绩点排名应为原专业的前35%

4.制药工程实验班接收转专业学生原专业为学校按照一本分数招生的理工科专业。

四、转专业学生的程序学籍管理

转专业原则上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启动,具体时间以教务处发布通知为准。转专业程序详见《新乡学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院教字[2021]14 号)文件第三章第七条。转专业后的学生学籍管理遵照《新乡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新院教字【2022】29号)执行。

                                 药学院

2022年12月22日